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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

2023 年 2 月 26 日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二级公立民族医医院,民营民族医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经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其他医疗机构能满足相关服务需求,未开展手术服务的二级民族医医院可不查综合服务功能部分的“手术治疗管理”和“麻醉治疗管理”。得分按照1000分相应进行折算。
四、对于医院不存在相应情况的个别指标,指标得分在对应部分进行折算。如医院无毒性民族药饮片和按麻醉药品管理的民族药饮片,则指标5.3.4的“4分”扣除,第五章“民族药药事管理”部分总分为76分,最后得分再按照80分进行折算。
五、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  民族医药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  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50分)
 

评审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3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民族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 2 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 分)。 3
1.2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12分) 1.2.1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能够体现医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有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具体措施,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 1 分。 2
1.2.2有发展民族医重点专科、学科和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和明确的资金投入。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具体措施,每项扣 1 分;无资金投入,每项扣 1 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 分)。 3
1.2.3医院对影响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发挥和提高民族医药临床疗效的关键问题有系统的调研分析(至少每年一次),并制订针对性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定期开展调研分析或无针对性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5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0.5 分)。 3
1.2.4医院对民族医药特色指标(包括民族医药人员占医务人员比例、民族药(含成药、制剂、饮片、原料药、卡擦药等,下同)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等)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考核、分析。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考核、分析,不得分;分析不具体,酌情扣分(最少扣 1 分)。 4
1.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13分) 1.3.1医院制定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制定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如制度不系统,分散在各种相关制度中),扣 1 分;已制定,未实施,扣 1 分。 2
★1.3.2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 3 分。 6
1.3.3医院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将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情况的考核结果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 未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或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不得分。 5
1.4积极开展民族医药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22分) 1.4.1将对口支援基层民族医药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或未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不得分;无确定的对口支援单位,扣 2 分;无鼓励措施,扣 2 分。 4
1.4.2医院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民族医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查阅相关资料,访谈基层指导科负责人。 无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扣 1 分;相关人员不熟悉基层指导工作,扣 1 分。 2
1.4.3开展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人员交流等民族医药对口支援工作。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访谈有关人员。 未开展民族医药对口支援工作,不得分;未开展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扣 1.5 分;未开展人员交流工作,扣1.5分,工作不到位,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 1 分)。 3
1.4.4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中医药视频平台,能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的视频会议、交流与培训等工作。 实地考查,查阅参加培训人员登记表,抽查2名相关人员培训内容知晓情况。 未建立视频平台,不得分;未按要求参加国家视频会议、交流与培训活动,扣5分;不知晓培训内容,每人扣2分。 8
1.4.5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建立远程会诊平台,并开展会诊工作。 实地考察,查阅会诊患者登记表。 未建立远程会诊平台,不得分;未开展会诊工作,扣3分。 5

 第二章  队伍建设(9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参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50分) ★2.1.1中医类别民族医和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7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5分。 7
2.1.2中医类别民族医和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70%,临床科室(急诊科、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下同)不得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查阅评审前3年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中医类别民族医和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70%,但招聘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得分。 4
2.1.3民族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 1 分。 5
2.1.4护理人员系统接受民族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的比例≥7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 1 分。 5
2.1.5每个临床科室中,中医类别民族医和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70%。 每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7
2.1.6院级领导中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每低于标准10个百分点,扣 1 分。 3
2.1.7医院院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经过省级以上民族医药政策、民族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院长应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科主任经过民族医药政策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院长不符合要求,扣2分;其他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0.5分)。 6
2.1.8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70%。 查阅上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 1 分。 4
2.1.9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民族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70%。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 1 分。 5
2.1.10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中级民族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的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或系统接受民族医药专业培训的执业医师。 每1个科室不符合要求,扣1分。 4
2.2制定民族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16分) 2.2.1制定民族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在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有相关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人员队伍建设规划或医院中长期规划中无相关内容,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4
2.2.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有优化民族医药人员结构、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并落实。 查阅上年度工作计划,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中无相关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4
2.2.3医院有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及继承人选拔与激励机制,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相关人员。 无选拔与激励机制,不得分;未组织实施,扣2分。 4
2.2.4开展师承教育,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师承教育计划和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1分)。 4
2.3认真开展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29分) 2.3.1根据《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定期考核内容》要求,开展以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为主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定期考核,不得分;业务水平测评不以民族医内容为主,扣4分。 6
2.3.2开展民族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名医师的培训档案。 未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院内轮转等院内住院医师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1 分。 3
2.3.3开展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三基”培训。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按计划和要求培训,每人扣 2 分。 5
2.3.4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民族医药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的比例达到10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低于标准 5 个百分点,扣 1 分。 4
2.3.5开展非民族医医师民族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核临床科室非民族医医师3人。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未考核,扣 4 分;现场考核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2 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1 分)。 6
2.3.6建立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考评记录完整。 抽查2名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技术考评档案。 未建立个人技术考评档案或考评无民族医药内容,每人扣 2 分。 5
第三章  临床科室建设(17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突出民族医特色。(20分) 3.1.1临床科室≥5个,医技科室≥3个(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7
★3.1.2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突出民族医特色,不得有神经科(中心)、神经内科(中心)、消化科(中心)、风湿免疫科(中心)、免疫科(中心)、泌尿科(中心)等名称。 实地考查。 医院名称不规范,不得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 4 分。 10
3.1.3 医院不得张挂不符合规定的荣誉称号。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3.2.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27分) 3.2.1门诊、病房、急诊的设置、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实地考查。 门诊、病房、急诊设置与设施不符合要求,每个区域扣2分,部分符合,酌情扣分(每个区域最少扣 0.5分)。 5
3.2.2人员结构合理,科室主任、护士长、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学术继承人配备满足科室建设与管理的需要。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人员结构不合理,扣2分;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1 分。 4
3.2.3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民族医特色服务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每科室开展民族医特色服务项目的数量未达3项,每少1项,扣2 分。 5
3.2.4上级医师正确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民族医药诊治工作。 抽查本年度5份归档病历。 查房记录中无上级医师诊疗要点讲解记录,每份病历扣 1 分。 5
3.2.5及时开展病例讨论,提高民族医诊治急危重症、疑难病的水平。 抽查5份讨论病例。 未开展病例讨论,不得分;病例讨论中无民族医内容,每例扣 1 分。 5
3.2.6三级医师的专科继续教育达到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访谈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以上医师各1人。 未按要求开展继续教育,每人扣 1 分。 3
3.3制定并实施民族医优势病种民族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民族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民族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22分) ★3.3.1每科室制定至少2个以上常见病及民族医优势病种民族医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和特色,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2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无民族医诊疗方案,不得分;每少1个病种诊疗方案,扣3分;诊疗方案基本要素(病名、诊断、治疗、难点分析、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 0.5 分;未体现本科临床实际和特色,每个病种扣0.5分。 6
3.3.2医师掌握本专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 2 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1.5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0.5 分)。 5
3.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本科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2 分,部分执行,酌情扣分(每份病历最少扣 0.5 分)。 6
3.3.4每年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及民族医优势病种的民族医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民族医优势病种的疗效与特色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评估,每个病种扣2.5分,总结、分析、评估不到位,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 分);未对诊疗方案进行优化,每个病种扣
1 分,优化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 分)。
5
3.4执行相关的病历书写规范,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民族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22分) 3.4.1住院病案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并符合本民族医药理论和方法。 抽查近1年10份归档病历。 未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每份病历扣1分。 10
3.4.2门急诊病案要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并符合本民族医药理论和方法。 检查门急诊病历10份。 未突出民族医药诊疗特色,每份病历扣0.5分。 5
3.4.3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门诊处方10张。 处方格式及书写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5分 5
3.4.4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 检查病历及处方。 未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不得分。无本民族文字或本民族文字非通用语言的,不扣分。 2
3.5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应用民族药。(10分) 3.5.1用药合理配伍,符合民族医药理论和用药原则。 抽查近1年归档病历10份,门诊处方10张。 有不合理用药(不合理配伍,不符合联合用药原则),每张处方(每份病历)扣0.5分。 5
3.5.2民族药使用剂量、用法正确。 用法、剂量错误,每张处方(每份病历)扣0.5分 5
3.6民族医执业医师掌握民族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10分) 现场考核3名民族医执业医师(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各1名)。 科室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未掌握诊断或鉴别诊断、民族医诊疗技术、方剂,每项扣 3 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每项扣 2 分。 10
3.7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10分) 查阅设备清单,并抽查3种设备使用情况(分属于3个科室,每个科室抽1种)。 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未达5类,每少一类,扣1分;未达15种,每少一种,扣1分;设备未使用,每种扣2分。 10
3.8开展民族医诊疗技术项目和民族医综合治疗。(22分) 3.8.1开展民族医医疗技术项目≥10种。 查阅本年度民族医医疗技术项目清单。 每少1项,扣1分。 10
★3.8.2采用非药物民族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人次的比例≥8%。 查阅上一年度医院以非药物民族医技术治疗为主的科室的门诊人次。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8
3.8.3病区设有民族医综合治疗室,门诊设立民族医综合治疗区。 实地考查。 病区未设有民族医综合治疗室,扣2分;门诊未设立民族医综合治疗区,扣2分。 4
3.9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门诊民族药处方数占门诊处方总数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17分) 3.9.1常年应用的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应达到相关标准(藏、蒙、维≥40种,其他≥10种)。 查阅上年度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入出库单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不得分;制剂每少1种,扣1分;有制剂但未生产,每种扣0.5分。(最多扣3分) 7
  • 3.9.2门诊处方中,民族药和中药处方占处方总数比例≥60%。
查阅上年度统计资料,并抽查核实。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10
3.10应用民族医特色疗法。(10分) 3.10.1每个临床科室开展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民族医特色疗法不少于2项。 查阅相关资料。 每个临床科室每少一项,扣1分。 10
 第四章  重点专科建设(10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地市以上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技术及业务达到规定要求。(30分) 4.1.1地市以上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2个。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每少1个,扣2分。 4
4.1.2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20张。 专科床位数<20张,每低10%,扣 1 分。 3
4.1.3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 分;未配备专科民族医、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 4
4.1.4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70%;专科学术带头人在学术团体任职。 查阅相关资料。 中医类别民族医或中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 1 分;学术带头人不符合要求,扣 1 分。 5
4.1.5专科诊断水平和民族医疗效水平较高,民族医治疗率≥70%,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率≥80%。 查阅10份运行病历和上年度统计资料。 病历不合格,每份扣0.5分;民族医治疗率﹤70%,扣2分;优势病种民族医治疗率﹤80%,每个病种扣1分。 9
4.1.6专科服务量在相应级别民族医同专业科室中领先,门诊量、出院人数逐年增加。 查阅评审前3年统计资料。 门诊量未逐年增加,扣3分;出院人数未逐年增加,扣 2分。 5
4.2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民族医药特色优势。(18分) 4.2.1按照要求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最少扣 0.5 分)。 4
4.2.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实施民族医诊疗方案、民族医药人才培养等。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一年扣 1分,工作计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酌情扣分(最少扣 0.5 分)。 4
4.2.3制定本专科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民族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扣 0.5 分)。 4
4.2.4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民族医临床疗效突出,居本专科收治病种前列。 查阅相关资料。 未确定优势病种,不得分;确定的优势病种达不到收治病种前列,每个病种扣 2分;确定的病种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疗效不突出,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 分,最多扣 1 分)。 6
4.3.制定并实施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的民族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民族医治疗方法的临床疗效进行评价。(29分) ★4.3.1制定2个以上本专科优势病种和常见病种民族医诊疗方案,体现医院本科室临床实际,突出民族医药诊疗方法的综合运用,诊疗方案基本要素齐全。 查阅2个病种诊疗方案及其它相关资料。 未制定民族医诊疗方案,不得分;低于2个病种诊疗方案,每少一个病种,扣5分 ;民族医诊疗方案未反映本专科特色,每个病种扣 2 分,反映不充分,酌情扣分(每个病种最少扣 0.5分 );诊疗方案基本要素(病名、诊断、民族医药综合治疗方法、疗效评价等)不全,每少1个要素,每个病种扣 0.5 分。 9
4.3.2医师掌握本科诊疗方案。 现场访谈3名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含科室负责人1名),每人访谈1个优势病种。 科室负责人未掌握本科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扣 3 分;其他医师未掌握,每人扣 2 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 1 分。 6
★4.3.3诊疗方案在临床中得到应用。 抽查3份运行病历(原则上每个病种1份)。 未执行诊疗方案,每份病历扣 2 分,部分执行,每份病历扣 1 分。 6
4.3.4定期(每年至少一次)对优势病种诊疗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民族医临床疗效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民族医疗效评价客观、科学。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诊疗方案实施情况和民族医临床疗效进行评价,每个病种扣4分;未定期评价,每个病种扣2分;分析、总结、评价不到位,每个病历扣0.5分;民族医疗效评价不客观,每个病种扣0.5分。 8
4.4开展本专科临床经验整理与应用,加强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专科学术继承人。(12分) 4.4.1有本专科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计划和措施,有明确的名老民族医学术继承人。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学术继承人。 未开展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不得分;无工作计划和措施,扣 1 分;学术继承人不明确,扣 1 分。 3
4.4.2专科学术继承人掌握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 学术继承人未掌握本专科名老民族医学术经验,扣 1 分,掌握不全面,扣 0.5 分;未能提供原始跟师记录、论文等相关学术继承工作材料,扣 2 分。 3
4.4.3名老民族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在专科临床中得到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检查代表性2份病历。 不能提供应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名老民族医的学术思想及实践经验应用证据者,扣 1 分;未在病历中体现,每份扣 0.5 分。 3
4.4.4开展本专科领域文献记载的民族医诊疗方法挖掘、整理与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 未开展挖掘、整理工作,不得分;未将其中有效的民族医诊疗方法应用于临床,扣 1 分。 3
4.5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研制和使用专科民族药制剂。(11分) 4.5.1至少有3项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操作规范,并在临床应用。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与考核2名医师。 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每少一项,扣 1
分;操作规范不具体,每项扣 0.5 分;
未在临床应用,每项扣 1 分。
3
4.5.2医师熟练掌握本专科技术及特色疗法。 考核不合格,每人扣 2 分。 4
4.5.3临床应用的专科民族药制剂品种藏、蒙、维≥5种,其他≥2种。 查阅相关资料。 每少一个品种,扣 1 分。 3
4.5.4制定专科民族药制剂研究计划并实施。 无计划,不得分;未实施,扣 0.5 分。 1

第五章  民族药药事管理(8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5.1医院民族药药事管理工作符合要求。(5分) 5.1.1建立与完善民族药药事相关制度。 查阅相关材料。 无民族药药事相关制度,不得分;药事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分。 2
5.1.2医院药事管理组织定期对临床使用民族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合理遴选医疗机构内使用的民族药。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对临床使用民族药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不得分;每年少于2次,扣1分。 3
5.2民族药房设置达到《中医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25分) 5.2.1设有民族药饮片(原料药、卡擦药,下同)库房、民族药饮片调剂室、民族成药库房、民族成药调剂室、周转库等。 实地考查。 每少1个部门(组),扣0.5分。 3
5.2.2民族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配备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民族药房距各种污染源较近,扣1分;缺少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消防设施,每少一种扣1分。 4
5.2.3民族药房(成药调剂室、饮片调剂室),民族药制剂室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民族药房(成药调剂室、饮片调剂室)、民族药制剂室面积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每项扣2分。 4
5.2.4民族药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设备(器具)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3
5.2.5民族药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相适应。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实地考查。 民族药药房人员配备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不相适应,酌情扣分。 2
5.2.6民族药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应当有主管民族药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
5.2.7民族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民族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民族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民族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民族药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民族药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应为民族药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5
5.2.8制定以民族药内容为主的在职教育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评审前2年相关材料 无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不得分;有培训计划,未实施,扣1分。 2
5.3规范管理民族药。(22分) ★5.3.1建立民族药饮片(包括原料药、卡擦药等,下同)招标采购制度,采购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供应商资质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如采购制度、采购计划、供应商资质档案、评估记录等)。 无民族药饮片采购制度或供应商资质不符合要求或有伪、劣药品及明令禁止购销的产品,不得分;采购制度不完善,扣2分。评估记录不完整,扣2分 4
5.3.2民族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记录完整。 查阅民族药饮片验收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进货质量验收记录或入库清单。 无制度或无记录,不得分;制度不完善,记录不完整,扣2分。 4
5.3.3民族药储存管理规范,有保证质量的管理制度和设施条件,做到定期养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 民族药有变质、霉变、生虫、串药等现象或无储存管理规范、制度,不得分;设施条件不完善,扣2分。养护记录不完整,扣2分。 4
5.3.4按毒性民族药、麻醉药品管理的民族药管理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并抽查10张毒性民族药、按麻醉药品管理的民族药处方。 未按规定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扣2分;账物不符,扣2分;含毒性民族药、按麻醉药品管理的民族药处方调剂不符合规定,每张扣0.5分。 4
5.3.5建立民族药处方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处方的审核和调剂复核,调剂复核率100%,每剂重量误差应在±5%以内。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并抽查1日民族药处方和调剂后的民族药处方20张。 无饮片调剂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得分;未按规定审核或无复核签字,每张处方扣0.5分(最多扣2分);重量误差不符合要求,每剂扣0.5分(最多扣2分)。 6
5.4参照执行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有关问题规定。(5分) 现场抽查10种民族药饮片的调剂、给付(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 民族药饮片调剂、给付不符合规定,每1种扣0.5分。 5
5.5加强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管理。(13分) 5.5.1有院属民族药制剂室,制剂室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 无院属民族药制剂室,不得分;制剂室不符合相关要求,扣2分。 5
5.5.2民族药制剂的配制管理规范,委托加工的制剂须经相应部门批准,按照相关的规定执行。 无制剂配制记录或未经批准委托加工或委托加工批件不符合规定,不得分;配制记录不完善,扣2分。 5
5.5.3民族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查阅相关资料。 民族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的调剂使用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3
5.6临床药师参与民族药药物治疗,促进安全与合理用药。(10分) 5.6.1医院配备有负责临床药学工作的药师,提供民族药咨询服务,促进民族药合理使用。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临床药师,扣1分;
无民族药咨询窗口或工作台,扣1分;无咨询记录,扣1分。
2
5.6.2建立民族药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和民族药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民族药不良反应。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无制度或无民族药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 2
5.6.3定期开展民族药处方评价工作,规范处方(用药医嘱)开具、审核、调配、核发、用药指导等行为。 查看评审前3年相关材料。 未开展评价工作,不得分;评价内容不完善,扣2分;评价结果未公布,扣2分。 3
5.6.4对患者开展民族药及民族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与教育。 查看评审前3年相关材料。 未开展宣传与教育,不得分。 3

第六章  民族医护理( 60 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1参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开展民族医护理工作。(22分) 6.1.1制定落实《指南》的计划与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相关计划和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 3
6.1.2明确护理管理部门的民族医护理管理职能和管理人员职责。 查阅相关资料。 护理管理部门的职能不明确,扣 1 分;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职责不明确,每人扣 0.5 分。 2
6.1.3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达到0.4:1的要求。 实地考查,并抽查近3个月护理人员排班表。 病房护理人员总数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6.1.4制定护理人员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计划,体现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内容与学时要求,定期考核,措施到位。 查阅培训计划及中级、初级护士技术档案各2份。 无计划或计划中未体现民族医药内容,不得分;计划未落实或原始资料记录不全面,每份技术档案扣 0.5 分;培训内容与学时不符合要求,每份技术档案扣0.5 分。 4
★6.1.5积极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操作,科室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项目不少于2项。 抽查2个科室,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医院未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操作,不得分;科室开展民族医护理技术项目少于2项,每科扣 1 分。 4
6.1.6开展民族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开展民族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工作,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扣 1 分。 3
6.1.7建立护理与医务、药剂、后勤等相关部门支持开展民族医护理工作的协调机制,并定期(至少每年1次)召开会议。 查阅相关资料。 无会议记录,不得分;协调机制落实不到位,扣 1 分。 3
6.2积极开展民族医特色护理。(17分) 6.2.1制定民族医护理常规并组织实施。 现场抽查2个病区的相关资料。 民族医护理常规少于2个,每个病区扣3分;未组织实施,每个病种扣 1分。 6
6.2.2积极开展专科民族医特色护理,包括为患者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抽查1个病区,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每个病区访谈1名患者。 未开展专科民族医特色护理,不得分;未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扣3分。 7
6.2.3在入院评估等资料中,体现民族医特色护理内容。 抽查2份相关记录,并实地考查。 未体现民族医特色护理内容,每份扣2分。 4
6.3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民族医护理常规和民族医护理技术操作,能够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21分) 6.3.1护士掌握本科常见病的民族医护理常规。 现场考核2名护士(含1名护士长)。 护士长未掌握本科常见病的民族医护理常规,扣 3.5 分,护士未掌握,扣 2.5分;掌握不全面,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 6
6.3.2护士掌握民族医护理技术操作。 按照护理操作百分制打分表进行打分,每项操作得分≥85但<90分,每人扣1分;≥80但<85分,每人扣3 分;<80分,每人扣5分。 9
6.3.3护士能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 现场考核2名护士。 护士不能提供具有民族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不得分;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每人最少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 6
第七章  文化建设(5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7.1医院重视民族医药文化建设。(6分) 7.1.1参照执行《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会议记录,不得分。 3
7.1.2制定医院民族医药文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实施方案,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5 分。 3
7.2医院价值观念体系体现民族医药文化。(10分) 7.2.1医院宗旨充分体现民族医药文化的价值观念。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医院宗旨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 1.5 分;体现不充分,扣1分。 3
7.2.2医院发展战略体现发展民族医药事业、提供民族医药服务的总体定位。 无发展战略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 1.5 分;体现不充分,扣 1 分。 3
7.2.3院训体现民族医医院的宗旨。 无院训或未体现,不得分;正在征集或制定过程中,扣 2 分;体现不充分,扣1.5 分。 4
7.3建立并不断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形成富含民族医药文化特色的服务文化和管理文化。(16分) 7.3.1医师诊疗行为规范,体现民族医理念和思维。 现场考核3名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 诊疗行为不规范,每人扣 2 分;诊疗行为未体现民族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的运用,每人扣 1.5 分。 6
7.3.2医院员工言语仪表规范。 现场考核3名员工(窗口服务人员、医技人员,门诊服务台人员各1名)。 医院员工言语仪表不规范,每人扣 1 分。 3
7.3.3具有体现民族医药文化的特定礼仪。 查阅相关资料。 无特定礼仪,不得分。 3
7.3.4制定体现民族医医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并开展培训。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不得分;未体现民族医医院特点,扣 3 分;未开展培训,扣 2 分。 4
7.4参照民族医医院环境形象建设范例,开展民族医医院环境形象体系建设。(23分) 7.4.1庭院建设体现民族医药文化。 实地考查。 庭院建设未体现民族医药文化,不得分,体现不充分,扣 2 分。 3
★7.4.2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宣传民族医药知识,使用民族医病名和民族医术语,并与所在科室的民族医药特色相结合,民族药候药区宣传民族医药相关知识。 门诊走廊、候诊区和住院部走廊未宣传民族医药知识,每个区域扣 5 分;未使用民族医病名或民族医术语,每个区域扣 3 分;未与科室特色相结合,每科扣2 分;民族药侯药区未宣传民族医药相关知识,扣 5 分;宣传不充分,扣 3 分。 20

第八章  “治未病”服务(4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8.1为发展“治未病”服务提供支撑。(6分) 8.1.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查阅相关资料。 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无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内容,不得分;发展目标不明确,扣 1.5 分。 3
8.1.2医院制定发展“治未病”服务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医院未制定开展“治未病”服务的工作计划,不得分;具体措施未落实,每项扣 1 分;部分落实,每项扣 0.5 分。 3
8.2按照要求,合理设置和建设“治未病”服务平台。(17分) 8.2.1具有提供“治未病”服务的平台,具备健康状态辨识、风险评估、健康咨询与指导、健康干预等功能。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无“治未病”服务提供平台,功能不满足,不得分。 4
8.2.2人员配备满足“治未病”服务功能的需要,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4人,民族医药人员≥70%,其中应当有一名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民族医执业医师。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医护人员配备不足4人,或中医类别民族医人员<70%,或无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民族医专业医师,酌情扣分。 5
8.2.3设备配置满足“治未病”服务需要。 查阅科室设备清单,并实地考查。 设备配置不能满足“治未病”服务需要,酌情扣分。 4
8.2.4建立有关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 无工作制度,扣 1 分;无服务规范,扣 1 分;无技术操作规范,扣 2 分;工作制度、服务规范不全,每项扣 0.5 分;技术操作规范不全,扣 1 分。 4
8.3按照要求规范提供“治未病”服务。(10分) 8.3.1提供规范化“治未病”服务,服务流程合理。 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未提供服务,不得分;流程不合理,扣 1
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 1 分。
2
8.3.2建立健康管理数据库。 未建立数据库,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材料,扣 2 分。 3
8.3.3开展健康体检和评估。 未开展健康体检和评估,不得分;民族医体检和评估不到位,扣 1 分。 2
8.3.4提供“治未病”干预服务(包括民族医健康教育和指导,民族医技术方法干预等)。 未提供民族医干预服务,不得分;服务不到位,扣 2 分。 3
8.4积极应用“治未病”服务技术,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7分) 8.4.1积极应用“治未病”服务技术≥3项。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3项,每少1项,扣   2分。 4
8.4.2技术应用符合相关规范。 技术应用不规范,每项扣 1 分。 3
第二部分  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第一章  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
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7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1.1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4分) 1.1.1.1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查阅相关资料。 未体现公益性,不得分。 2
1.1.1.2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社会公益项目。 未参加并完成各级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各类扶贫、防病、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项目或未开展、举办多种形式社会公益性活动(如义诊、健康咨询、募捐等)等,不得分。 2
★1.1.2.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医院编制及实有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60张。(3分) 查阅相关资料。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


二、医院服务(17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2.1医院有改善诊疗环境,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具体措施,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9分) 1.2.1.1改善诊疗环境,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有患者饮水、休息、如厕和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诊疗环境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3分;无保护患者隐私的管理措施,扣0.5分。 2
1.2.1.2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的措施,扣1分;无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每项扣0.5分 。 2
1.2.1.3开展双向转诊,有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未制定双向转诊制度、工作流程,不得分;执行不力,酌情扣分(最少扣0.5分)。 2
1.2.1.4医院挂号、缴费、取药、候诊秩序良好。 实地考查。 秩序混乱,每处扣0.5分。 2
1.2.1.5评审前3年,医院平均住院日呈下降趋势。 查阅相关资料。 未呈下降趋势,扣1分。 1
1.2.2急诊绿色通道管理规范,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分)
1.2.2.1加强急诊工作,落实首诊负责制,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首诊负责制未落实,或急危重症患者未得到及时救治,不得分; 1
1.2.2.2建立住院和手术的急危重症的“绿色通道”,建立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急危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 未建立“绿色通道”,扣0.5分;未建立重点病种服务流程与规范,扣0.5分;无急危重症优先诊治的相关规定,扣0.5分。 1
1.2.2.3有保证相关人员及时参加急诊抢救和会诊的相关制度。其他科室接到急诊科会诊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急诊会诊。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需急诊会诊患者在30分钟内获得(内科、外科、骨科、心内科、脑病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二级科室或专业组)专科会诊的比例未达到95%以上,扣0.5分。 1
1.2.3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投诉管理。(3分) 1.2.3.1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公开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扣0.5分;未公开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扣0.5分。 1
1.2.3.2建立相关制度,保障患者或其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对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具有知情选择的权利和参保患者对医疗保障制度支付项目的知情同意权利。尊重患者的民族习惯及宗教信仰。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 1
1.2.3.3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公布投诉地点及方式,加强投诉管理,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实行“首诉负责制”,扣0.5分;无专门部门,扣0.5分;未公布投诉地点及方式,扣0.3分;无处理患者投诉记录,扣0.3分。 1
1.2.4为住院患者提供营养指导、配餐、煎药等相关服务。(1.5分) 实地考查。 不能提供相关服务,每项扣0.5分。 1.5
1.2.5 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0.5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相关计划和具体措施,或无禁止吸烟的醒目标识,不得分。 0.5
 三、应急管理(9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主管部门对传染病管理定期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持续改进传染病管理,无传染病漏报,无管理原因导致传染病播散。(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专门部门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扣0.3分;未定期监督检查、总结分析,扣0.5分;门诊、住院诊疗信息登记不完整,扣0.2分;发生传染病漏报,扣0.5分;发生管理原因导致传染病播散,扣0.5分。 2
1.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认真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要求,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2分) 1.3.2.1医院明确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应发挥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能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和防控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应对突发事件中应发挥的功能和承担的任务不明确,扣0.5分;参与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资料不完整,扣0.5分。 1
1.3.2.2有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医院总值班有应急管理的明确职责和流程。有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在应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与任务。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3名员工(含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总值班各1人)。 无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扣0.2分;医院总值班无明确职责和流程,扣0.3分;无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职责与任务,扣0.2分;不知晓相关职责,每人扣0.3分。 1
1.3.3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应急队伍,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的机制。(2分) 1.3.3.1有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应急管理。院长是医院应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查阅相关资料。 无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不得分;院长不是第一责任人,扣0.3分。 0.5
1.3.3.2有院内、外和院内各部门、各科室间的协调机制,有明确的协调部门和协调人。 无协调机制、部门和人员,每项扣0.2分。 0.5
1.3.3.3有应急队伍,人员构成合理,职责明确。建立以中医药专家为主的应急技术专家队伍。 无应急队伍,或未建立以中医药专家为主的应急技术专家队伍,不得分;人员构成不合理,职责不明确,扣0.5分。 1
1.3.4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的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1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应急指挥系统或无应急预案,不得分;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备,扣0.5分;未制订各种专项预案,扣0.5分;未明确应对不同突发公共事件的标准操作程序,扣0.5分。 1
1.3.5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2分) 1.3.5.1医院有安全知识及应急技能培训及考核计划,定期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培训。相关人员掌握主要应急技能和防灾技能。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3名医务人员。 无培训及考核计划,或未开展培训,不得分,不掌握主要应急技能和防灾技能,每人扣0.3分。 1.5
1.3.5.2医院每年开展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应急演练和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爆发的综合演练。 未开展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应急演练,不得分;未开展突发大规模传染病爆发的综合演练,扣0.3分。 0.5
四、临床医学教育及科研(7分)

评审指标 评审方法 评审细则 分值
1.4.1承担政府分配的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族医药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2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承担培养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民族医药人才的指令性任务,扣1分;无相关制度扣0.5分;无具体措施扣0.5分。; 2
1.4.2承担医学院校医学生的民族医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或承担本地区民族医全科医师培养任务。(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未承担中等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教育临床教学任务或未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任务,扣1分;无专(兼)职人员负责教学管理工作,扣1分。 2
1.4.3有制度保障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1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保障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得分。 1
1.4.4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民族医药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开展与本区域常见病、多发病相关的调查研究,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和办法,扣1分,未开展调查研究,扣0.5分;无科研经费支持及相应的科研条件与设施,扣0.5分。 2

第二章  患者安全(3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2.1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11分) 2.1.1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查阅相关资料,随机抽查评审前1年至少两个科室归档病历5份。 未制定患者身份标识制度,不得分;病历信息不准确,每份病历扣0.6分。 3
★2.1.2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病历号、床号等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或模拟两种以上诊疗行为(如医嘱开具与执行、发药、手术等)。 无查对制度,或未使用两项项目核对患者身份,不得分。 4
2.1.3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科(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两组转科交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无转科交接登记制度,无交接程序和身份识别措施,或无交接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每项扣1分。 3
2.1.4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标识。 抽查2名患者(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等)。 未使用“腕带”,每人扣1分。 1
2.2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6分) ★2.2.1建立手术安全核查、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5份三步安全核查记录,并现场考查。 未制定手术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与工作流程,或未执行手术安全核查,不得分;记录不完整,每份扣1分。 3
2.2.2建立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对涉及有双侧、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时,对手术侧或部位有规范统一的标记制度,制度中对标记方法、标记颜色、标记实施者及患者参与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查阅相关资料,访谈2名不同科室的手术医生。 未制定相关制度与工作流程,或无规范、统一的标记或无规定,不得分;医生不了解相关制度和流程,每人扣0.5分。 3
2.3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8分) 2.3.1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危急值”项目,建立“危急值”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制度和工作流程,医技部门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能够有效识别和确认“危急值”。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各1人。 无制度与工作流程,或无医院“危急值”项目表,不得分;不熟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不知晓项目及内容,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3
2.3.2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工作流程,接获“危急值”报告的医护人员应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复核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师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及时追踪、处置并记录。 抽查5项“危急值”处理记录,并现场追踪考查。 “危急值”处理记录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3
2.3.3建立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和工作流程。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现场访谈2名医师。 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得分;不熟悉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2
2.4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和压疮发生。(5分)

2.4.1制定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报告制度、处理预案和工作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 无报告制度、处理预案及工作流程,不得分。 3
2.4.2制定压疮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有压疮诊疗及护理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访谈2名护士。 无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不得分;不了解诊疗及护理规范,每人扣1分;掌握不全面,每人扣0.5分。 2
第三章  医疗质量(170分)

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1.1建立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体系,院长为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3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建立医院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不得分;院长非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扣1分;科室未成立以科主任为负责人的质量管理小组,扣1分。 3
3.1.2合理设置医院质量管理组织,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记录质量管理活动过程,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3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不得分,各质量管理相关小组(医疗质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医院感染、病案、输血、护理质量)每少1个,扣0.3分;质量与安全管理相关组织未定期研究医疗质量管理等相关问题,每个扣0.3分。 3
3.1.3医疗、护理等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全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承担指导、检查、考核和评价医疗质量管理工作。(4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不得分;未建立考核标准、考核办法、质量指标等,每项扣1分;考核评价记录不详实,扣1分。 4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2.1依据法律法规开展医疗技术服务,有指定部门负责医疗技术管理工作,有完整的管理资料,有统一的审批、管理流程。(7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技术,不得分;无指定部门,扣2分;管理资料不完整,扣1分;无统一流程,扣1分。 7
3.2.2医疗技术管理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监督评价与档案管理制度,临床应用新技术按规定报批。(3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发现应用未经批准或已经废止和淘汰的技术,一类技术未经医院审核、二类医疗技术未经上级部门审核和卫生部门批准不得分;未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扣2分;二、三类医疗技术未提交年度临床应用情况报告,每项技术扣0.3分;未建立二、三类医疗技术管理档案,每项技术扣0.3分。 3
3.2.3制定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对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经济性等情况进行管理和评价,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医疗技术风险。(5分) 3.2.3.1有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和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在新技术准入风险管理中,有保障患者安全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预警机制和处置预案,不得分。 2
3.2.3.2制定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包括立项、论证、审批等管理程序,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随访评价。 无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新技术档案资料不完整,扣1分。 3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40分)
(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3.1.1临床检验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5分) 3.3.1.1.1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全院临床实验室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抽查临检、微生物、免疫、生化等专业项目。 未集中设置、统一管理,不得分。 1
3.3.1.1.2临床检验项目满足临床需要,对本院临床诊疗临时需要,而不能提供的特殊检验项目,可委托其他三级医院提供服务或多院联合开展服务,但应签署医院之间的委托服务协议,有质量保证条款。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临床检验项目不能满足临床需要,不得分;委托服务不符合要求,扣0.5分;微生物检验项目对院感控制及合理用药不能提供充分支持,扣0.5分。 1
3.3.1.1.3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明确急诊检验报告时间,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实地考查,并抽查3个检验项目(临检、生化、免疫各1项)。 不能提供24小时急诊检验服务,不得分;检验报告时间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2
3.3.1.1.4检验项目、设备、试剂及校准品管理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标准的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检验项目不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准入范围,检验设备、试剂三证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或校准品不符合法规规定的标准,不得分。 1
3.3.1.2有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流程,遵照实施并记录。(7分) 3.3.1.2.1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和流程,或无安全记录,不得分。未开展安全培训,扣0.5分。 1
3.3.1.2.2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区并合理安排工作流程以避免交叉污染。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分区不合理,扣1分;无明确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扣0.5分;工作流程不合理,扣0.5分。 2
3.3.1.2.3实验室根据工作人员的不同性质,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充分的个人防护。实验室制订各种传染病职业暴露后的应急措施,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实验室设施、个人防护不符合要求或未制定应急预案,不得分;警示标识不符合要求、或无职业暴露处置登记及随访记录,扣0.5分。 2
3.3.1.2.4实验室制定针对不同情况的消毒措施,并保留各种消毒记录。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 查阅相关资料。 无消毒记录,不得分;未定期监控各种消毒用品的有效性,扣0.5分。 1
3.3.1.2.5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废弃物、废水的处置符合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或未落实、实验室废弃物、废水处理流程或登记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善,扣0.5分。 1
3.3.1.3由具备临床检验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检验质量控制活动。(1分) 查阅相关资料。 资质不符合要求,每人扣0.2分;。 1
3.3.1.4检验报告及时、准确、规范,严格审核制度。(5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10份检验报告单。 未开展室内质控或未参加室间比对或室间质评工作,扣2分;未按照检验结果报告时间(临检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免疫常规项目≤1个工作日出报告,微生物常规项目≤4个工作日)出具报告,每份扣0.5分;报告格式不规范,每份扣0.2分;检验报告单未经审核并执行双签字(急诊除外),每份扣0.5分。 5
3.3.1.5成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制定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所有POCT(床边检验)项目均应开展室内质控和院内比对实验,并参加室间质评。(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管理小组,扣1分;未制定管理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扣1分;无POCT项目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记录,每少一项扣0.5分;未对超出允许范围的项目及时进行校准和纠正,扣0.5分。POCT项目应未开展院内比对扣0.5分 2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3.2.1医学影像(放射、超声、CT等)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服务项目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6分) 3.3.2.1.1医学影像科通过医疗机构执业诊疗科目许可登记,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服务满足临床需要,提供24小时急诊影像服务。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分;X线影像、超声检查、CT不能提供24小时急诊(包括床边急诊)检查服务,每项扣1分。 3
3.3.2.1.2根据医院规模和任务配备医疗技术人员,人员梯队结构合理。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 医师、技术人员和护士配备与医院规模和任务不相符,每类扣1分;科主任不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扣0.5分;其他人员资质不合格,每人扣0.2分。 2
3.3.2.1.3科室有必要的紧急意外抢救药品器材,相关人员具备紧急抢救能力,有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科室无紧急意外抢救预案,不得分;缺少必要的紧急意外抢救药品器材,扣0.5分;无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扣0.5分。 1
3.3.2.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实行质量控制,定期进行图像质量评价。(5分) 3.3.2.2.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岗位职责,开展质量控制。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1名员工。 无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不得分;员工不知晓本岗位职责,扣1分;无质量控制记录,扣1分。 2
3.3.2.2.2定期校正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并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定期校正和维护记录,扣0.5分;设备运行完好率<95%,扣0.5分。 2
3.3.2.2.3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图像质量评价活动。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不得分。无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扣1分 1
3.3.2.3提供规范的医学影像诊断报告,有审核制度,有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制度和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并落实。(5分) 3.3.2.3.1医学影像诊断报告及时、规范,有审核制度与流程。 抽查近1年X线影像、超声检查、各5份报告。 出具报告医师资质、报告时间、报告流程不符合要求,每份扣0.2分;未执行审核制度,每份扣0.2分。 3
3.3.2.3.2有重点病例随访制度并落实,定期召开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记录。 未定期召开疑难病例分析与读片会,扣1分。无重点病例随访扣1分 2
3.3.2.4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受检者防护、及工作人员职业健康防护等相关制度,遵照实施并记录。
(4分)
3.3.2.4.1制定医学影像设备定期检测、放射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医学影像科通过环境评估。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相关制度,或未通过环境评估,不得分。未定期检测扣1分 2
3.3.2.4.2有受检者和工作人员防护措施。 实地考查。 无受检者防护措施,扣1分;无工作人员防护措施,扣1分。 2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85分)
(一)手术治疗管理(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4.1.1制定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实行手术医师资格准入制分级授权管理。手术医师对授权知晓率100%。(2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名医师 无分级授权制度,不得分;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未落实到每一位手术医师,扣0.3分,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与其资格能力不相符,每人扣0.2分;手术医师不知晓其授权,每人扣0.2分。 2
3.4.1.2实行患者病情评估与术前讨论制度,制定诊疗和手术方案,落实患者知情同意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记录在病历中。(5分) 3.4.1.2.1制定患者病情评估和术前讨论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近1年3份手术病历(不同科室)。 无制度,不得分;手术病历无相关记录,每份扣0.5分。 2
3.4.1.2.2根据临床诊断、病情评估的结果与术前讨论,制订手术治疗计划或方案。 无手术治疗计划或方案,不得分;术前诊断、拟施行的手术名称、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对策等记录不全,每份扣0.5分。 2
3.4.1.2.3落实患者知情同意管理的相关制度与程序。 查阅相关资料。 无知情同意制度,不得分;制度(谈话对象、内容、方式、时限等)不完善,扣0.5分。 1
3.4.1.3医院建立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有急诊手术管理措施,保障急诊手术及时安全。(5分) 3.4.1.3.1有重大手术(包括急诊情况下)报告审批制度,制定需要报告审批的手术目录。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近1年3份重大手术病历。 无报告审批制度及手术目录,不得分;应审批而未审批,每份扣0.5分。 3
3.4.1.3.2有急诊手术管理的相关制度与流程,建立急诊手术绿色通道,保障急诊手术及时安全。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制度与流程,不得分;未建立绿色通道,扣0.5分。 2
3.4.1.4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选择与使用时机符合规范。有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5分)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近1年3份手术病历(不同科室)。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每份扣0.5分。 3
3.4.1.5手术的全过程和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准确地记录在病历中;手术的离体组织按规定做病理学检查,明确术后诊断。(5分) 3.4.1.5.1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于术后即时完成,手术主刀医师在术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特殊情况下,由一助书写,主刀签名)。 抽查近1年3份手术病历(不同科室)。 未按时完成,每份扣0.5分;未按要求签署,每份扣0.5分。 3
3.4.1.5.2手术后标本的病理学检查有明确的规定与流程;送外院病理有协议和工作机制完善;肿瘤手术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送检率100%,明确术后诊断,并记录。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近1年3份手术病历。 无规定与流程,不得分;肿瘤手术离体组织未做病理学检查,每份扣0.5分。 2

(二)麻醉治疗管理(1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4.2.1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规范。(4分) 3.4.2.1.1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对麻醉医师有定期能力评价和再授权机制。 查阅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未定期开展能力评价和再授权工作,扣1分。 2
3.4.2.1.2手术麻醉人员配备合理,麻醉科主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科主任不符合要求,扣1分。 2
3.4.2.2实行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制订治疗计划、方案,风险评估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4分)
3.4.2.2.1有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麻醉前讨论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近1年3份手术病历(不同科室)。 无制度,不得分;手术病历无相关记录,每份扣0.5分。 2
3.4.2.2.2由有资质和授权的麻醉医师进行麻醉风险评估,制订麻醉计划。 医师资质不符合要求,每份扣1分。 2
3.4.2.3履行患者麻醉前的知情同意(包括治疗风险、优点及其他可能的选择)。(2分) 抽查近1年3份手术病历(不同科室)。 无麻醉前向患者、近亲属或授权委托人进行知情同意的相关制度,不得分;无麻醉知情同意书,每份扣0.5分。 2
3.4.2.4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实施麻醉操作的全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5分) 3.4.2.4.1有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规范,不得分。 1
3.4.2.4.2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麻醉的全过程在病历、麻醉单上得到充分体现。 抽查近1年3份病历(不同科室)。 未执行手术安全核查,不得分;麻醉过程未记录,扣0.5分。 2
3.4.2.4.3有麻醉效果评定规范与规程,并按规定进行麻醉效果评定。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近1年3份病历(不同科室)。 无相关规范与规程,不得分;未进行评定,每份扣0.5分。 2

(三)感染性疾病管理(1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4.3.1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健全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分) 查阅相关资料。 无传染病防治与医院感染管理职能部门,不得分;无相关制度、流程、岗位职责、诊疗规范,扣1分;未开展相关制度、规范培训,扣1分。 2
3.4.3.2 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实行首诊负责制,及时报告疫情。(2分) 实地考查。 未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未执行“首诊负责制”,或报告疫情不及时,不得分;报告疫情不完整,扣1分。 2
3.4.3.3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废物。
(3分)
3.4.3.3.1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采取标准防护措施。 实地考查,并抽查2名医务人员。 消毒与防护用品不符合标准,不得分;人员防护措施不适宜,每人扣0.5分。 1
3.4.3.3.2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规范处理医疗废物。 实地考查。 无医疗废物(包括污水处理)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不得分;各类医疗废物、污水处理不符合相关规范,每项扣1分。 2
3.4.3.4开展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有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直报。(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报告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1分;无疫情报告部门和专职人员,不得分;未网络直报,不得分;未落实传染病报告责任奖惩制度,扣1分;传染病漏报、不及时、不完整,每项扣1分。 2
3.4.3.5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1分) 3.4.3.5.1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传染病处置演练。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开展培训,扣0.3分;无演练记录,扣0.2分。 0.5
3.4.3.5.2开展常见传染病及重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咨询。 未开展,不得分。 0.5

(四)输血管理(1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价细则 分值
3.4.4.1具备为临床提供24小时服务的能力,满足临床需要,无非法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2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抽查5份运行或归档输血病历。 未与指定供血单位签订供血协议,扣0.2分;无应急用血的后勤(通信、人员、交通)保障,扣0.2分;有非法定渠道用血或自采、自供血行为,不得分。 2
3.4.4.2加强临床用血过程管理,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促进临床安全、有效、科学用血。(5分) 3.4.4.2.1开展对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教育与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进行培训,不得分。 1
3.4.4.2.2执行输血前相关检测规定,输血前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输血的目的和风险,并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抽查5份运行或归档的输血病历。 未进行血型及感染筛查(肝功能、乙肝五项、HCV、HIV、梅毒抗体)的相关检测,每份扣0.5分;未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每份扣0.5分。 2
3.4.4.2.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安全、有效、科学用血。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1名医务人员。 无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不得分;医务人员输血适应症掌握不全面,扣0.5分。 2
3.4.4.3开展血液质量管理监控,制定并实施控制输血严重危害(输血传染疾病、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方案,严格执行输血技术操作规范。(3分) 3.4.4.3.1制定血液贮存质量监测规范与信息反馈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制度,不得分。 1
3.4.4.3.2制定临床输血过程的质量管理监控制度与流程。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1名医务人员,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输血病历。 无制度与流程,不得分;制度与流程不完善,扣0.5分;医务人员不熟悉相关制度与流程,扣0.5分;输血全过程信息未记录于病历中,每份扣0.5分。 1
3.4.4.3.3制定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与实施情况记录。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运行或归档输血病历。 无方案,或无输血感染、不良反应及处置预案,不得分;相关部门未按规定流程调查输血不良反应并记录,扣0.5分。 1
3.4.4.4开展血液全程管理,落实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制度,履行用血报批手续,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做好血液入库、贮存和发放管理。(3分) 3.4.4.4.1制定输血申报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用血申请单格式、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大量用血报批审核率100%,临床单例患者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履行报批手续,紧急用血必须履行补办报批手续。 查阅评审前1年相关资料。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用血申请单格式、书写不规范或信息不完整,扣0.2分;大量用血未报批审核,扣0.2分;临床用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0U未履行报批手续,扣0.2分。 1
3.4.4.4.2制定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实施记录及时、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并访谈2名相关人员。 无制度,不得分;不熟悉核对制度,每人扣0.3分;缺少实施记录、或不规范,扣0.5分。 1
3.4.4.4.3制定紧急用血预案,并落实。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名相关人员。 无紧急用血的应对预案,不得分;相关人员不知晓本部门、本岗位的履职要求,扣0.5分。 1
3.4.4.5落实输血相容性检测的管理制度,做好相容性检测实验质量管理,确保输血安全。(2分) 3.4.4.5.1制定输血前检测和输血相容性检测管理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无检测管理制度,不得分;未规范开展输血前检验项目(ABO正反定型、RhD、交叉配血、输血感染性疾病免疫标志物),每项扣0.3分。 1
3.4.4.5.2做好相容性检测质量管理,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评。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建立室内质量控制流程,不得分;未实施,扣0.5分;未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输血前相关血液检测室间质量评价,扣0.5分;对于室内失控项目和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未采取纠正措施,每项扣0.2分。 1

(五)医院感染管理(2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4.5.1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控制活动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规章要求,并与医院功能和任务及临床工作相匹配。(3分) 3.4.5.1.1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查阅相关资料。 未设置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不得分;职责不明确,扣0.5分;感染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扣0.5分;未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扣0.5分。 1
3.4.5.1.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在医疗服务中落实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规章制度,或评审前3年内有重大医院感染责任事件,不得分;未按照制度和流程落实监督检查并记录,扣1分;无持续改进措施,扣1分。 2
3.4.5.2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与教育。(2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2名人员。 未开展全员培训,不得分;不知晓相关知识,每人扣0.5分。 2
3.4.5.3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监测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采用监控指标管理,控制并降低医院感染风险。(5分) 3.4.5.3.1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和监测设施配备符合要求,开展目标性监测、全院综合性监测。 查阅相关资料。 专职人员或监测设施配备不符合规定,扣1分;医院感染监测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监测记录与分析报告,扣0.5分。 2
3.4.5.3.2开展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的监测。重点部门(手术室、ICU、产房、供应室、内镜室、血透室、导管室等)分区、布局符合院感要求。对下呼吸道、手术部位、导尿管相关尿路、血管导管相关血流、皮肤软组织等主要部位感染有具体预防控制措施并实施。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实施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与高危险因素的监测,不得分;对感染较高风险的科室与感染控制情况未进行风险评估,或未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扣1分;未制定主要部位院感预防控制措施并实施,每处扣0.5分。 2
3.4.5.3.3制定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流程与处置预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流程与处置预案,不得分;未按要求上报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扣0.5分。 1
3.4.5.4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实施依从性监管与改进活动。(2分)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并抽查2名医务人员。 无手卫生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记录,扣0.5分;手卫生设施种类、数量、安置的位置、手卫生用品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洗手方法不正确,每人扣0.5分;院科两级未对手卫生规范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扣0.5分。 2
3.4.5.5制定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6分) 3.4.5.5.1制定多重耐药菌(MDR)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规范与程序,实施监管与改进。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规章制度和防控措施,或手卫生、隔离、无菌操作、保洁与环境消毒等多重耐药菌控制措施不合格,不得分;未实施监管或无改进,扣1分。 2
3.4.5.5.2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多重耐药菌管理合作机制。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无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对多种耐药菌管理定期联席会制度,不得分;无牵头部门或分工不明确,扣1分。 2
3.4.5.5.3开展预防多重耐药感染措施培训。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培训,不得分。 2
3.4.5.6消毒工作符合《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要求;隔离工作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要求;医务人员能获得并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重点部门、重点部位的管理符合要求。(4分) 3.4.5.6.1根据国家法规,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全院和不同部门(如手术室、内镜室、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新生儿病房、产房等)的消毒与隔离制度,并落实到位。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全院及重点部门消毒与隔离制度,不得分;措施落实不到位,每项扣0.5分;未向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扣1分。 2
3.4.5.6.2医院消毒设备、设施与消毒剂符合相关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设备、设施、医用耗材、消毒隔离相关产品与消毒剂不符合消毒规范,每项扣0.5分。 1
3.4.5.6.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符合规范与标准的要求,有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的原始记录与报告。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操作规范与标准,不得分;无监测原始记录与监测报告,每项扣0.5分。 1
3.4.5.7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监测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发病率和(或)患病率及其变化趋势改进诊疗流程;定期通报医院感染监测结果。(3分) 3.4.5.7.1建立医院感染监测指标体系,按照《医院感染监测规范》(WS/T312-2009)开展监测工作并记录,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定期(至少每季度)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对医院感染风险、医院感染率及其变化趋势提出预警和改进诊疗流程等建议。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开展监测工作,不得分;未定期(至少每季度)发布医院感染监测信息,扣1分;未提出改进建议,扣0.5分。 2
3.4.5.7.2按照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监测信息。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未按照要求上报医院感染监测信息,不得分。 1
五、病历(案)质量管理(2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3.5.1病历(案)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范。(4分)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设置病案科/室,不得分;无从事医疗或管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病案科/室,不得分;未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扣2分。 4
3.5.2按规定保存病历资料,保证可获得性。(5分) 3.5.2.1对门、急诊患者至少保存包括患者姓名、就诊日期、科别等基本信息。为急诊留观患者建立病历。 实地考查。 未保存门、急诊患者基本信息,扣0.5分;急诊留观患者未建立病历,扣0.5分。 1
3.5.2.2每位住院患者有姓名索引系统,内容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或年龄)、身份证号。每位患者有唯一识别病案资料的病案号。 无姓名索引系统,扣1.5分;系统不完善,扣0.5分;病案号不唯一,扣0.5分。 2.5
3.5.2.3患者出院后,住院病历3个工作日内归档率≥90%,有未归档病历追踪记录。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3日病案归档率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5分;无未归档病历追踪记录,扣0.5分。 1.5
3.5.3建立病历书写质量的评估机制,定期提供质量评估报告。(11分) 3.5.3.1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目标;新员工岗前病历书写培训覆盖100%,考核合格率100%;住院医师病历检查覆盖率100%;无丙级病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有丙级病历,不得分;各项指标,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 1 分。 3.5
3.5.3.2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制度及记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无检查记录,扣 1
分。
2.5
3.5.3.3建立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主管病案质控管理人员具备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 无病历质量控制与评价组织或无符合要求的质控医师,不得分。 2
3.5.3.4制定病历书写质控管理持续改进措施。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定期对病历质量总结、分析、评价,提出整改措施,不得分。 3
第四章  药事管理(3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4.1加强药剂管理,有效控制药品质量,保证用药安全。(12分) 4.1.1有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有固定的供应商,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列入“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目录”中的药品有适宜的储备。 查阅相关资料(如供应商资质档案、药品入库清单等)。 无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或供应商资质不全,不得分;无固定的供应商,或未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扣0.5分;药品储备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
4.1.2有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有控制措施和记录;有高危药品目录,各环节贮存的高危药品设置有统一警示标志。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并作明确标示。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药品效期管理相关制度与处理流程,扣1分;无控制措施和记录,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0.5分;无高危药品目录,扣1分;无统一警示标志,扣0.5分;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未分开放置或未作明确标示,扣0.5分。 4
4.1.3执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到位。 无管理制度,扣1分;制度不完善,每项扣0.2分;安全设施不到位,每处扣0.2分;“麻、精”药品未实行“五专”管理,扣1分。 2
4.1.4有存放于急诊科、病房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制度与领用、补充流程,并落实。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个科室(含急诊科、手术室)。 无制度和流程,不得分;未落实,每科扣1分。 3
4.1.5有病房不需要使用的药品办理退药的相关规定,对退药进行有效管理,确保质量并有记录。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退药相关规定,不得分;退药无记录,扣0.5分。 1
4.2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开展处方点评,促进合理用药。(8分) 4.2.1医师处方签名或签章式样应留样备案,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一致。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上年度处方10张。 未分别在医疗管理、药学部门留样备案,不得分;医师在处方和用药医嘱中的签字或签章与留样不一致,每张扣0.2分。 2
4.2.2医师按“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开具处方,药品品规与“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一致。处方书写规范完整,开具处方全部使用规定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处方用量和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开具符合规定。 抽查近1年50张西药处方(含麻、精药品处方20张),并抽查3份使用麻醉药的门诊病历。 不符合要求,每张处方扣0.2分,每份病历扣0.2分。 4
4.2.3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制定医院处方点评制度,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定期对西药处方和病历进行点评,发布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制度,不得分;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扣0.5分;无处方点评实施细则和执行记录,扣0.5分;未定期进行点评或未发布结果,扣0.5分;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干预,扣0.5分。 2
4.3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要求,合理使用药品,并有监督机制。(11分) ★4.3.1药事管理组织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小组,人员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及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 组织不健全,人员结构不合理、职责不明确,不得分;未开展培训和考核,不得分。 3
4.3.2医院将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考核指标,实行奖惩管理。 未纳入考核指标,不得分。 1
4.3.3医院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0张抗菌药物处方。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处方不符合要求,每张扣0.2分。 2
4.3.4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20%,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Ⅰ类切口(手术时间≤2小时)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30%。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0.5分,每项指标最多扣1分。 3
4.3.5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向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药学部门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有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使用本院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查阅相关资料。 无采购目录或未备案,不得分,无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制度与程序,扣1分;未按照目录进行采购,每种扣0.5分。 2
4.4有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4分) 4.4.1制定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按照规定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3份病历。 无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报告管理的制度与程序,或无不良反应报告记录,不得分;未按照规定上报不良反应,每例扣1分。 3
4.4.2 建立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无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扣1分。 1
 第五章  护理质量管理(35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5.1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实施护理人员分级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制护理措施。(6分) 5.1.1有在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组织管理体系,对护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各层次护理管理岗位职责明确并实行考核。 查阅相关资料。 管理体系不健全,扣1分;未按照标准配置各层次护理管理岗位和人员,岗位职责不明确,扣1分;未对各层次护理管理者进行考核,扣0.5分。 2.5
5.1.2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有相关工作方案。 查阅相关资料。 无逐步建立护理垂直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不得分。 1.5
5.1.3实施护理人员分级管理,制定并落实分级护理岗位职责,护理人员知晓本岗位的职责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2名护士。 未实施分级管理或无岗位职责,不得分;护士不知晓本岗位职责,每人扣0.5分。 2
5.2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有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的配置原则,有紧急状态下调配护理人力资源的预案。(4分) 5.2.1有护理单元护理人员的配置依据和原则,依据护理人员能力、专业特点,合理配置护理人力资源,体现护理人员能力与病人危重程度相符的原则。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无配置原则,或每位护理人员平均负责病人数>10人,不得分;护理人员能力与病人危重程度不相符,扣1分。 2
5.2.2有各级护理管理部门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有执行方案。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各级护理管理部门紧急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规定,或无执行方案,不得分。 2
5.3根据分级护理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护理措施,有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并定期评估。(10分) 5.3.1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人员掌握分级护理的内容。 查阅相关资料,并考核2名护士。 无分级护理制度,不得分;不掌握分级护理内容,每人扣1分. 4
5.3.2科室对分级护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查阅近1年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进行定期检查或无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全面,扣1分。 3
5.3.3主管部门对分级护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 未定期检查、评价、分析记录,不得分;少于每月1次,扣0.5分。 3
5.4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基础护理和专业技术服务,优质护理服务落实到位。(10分) ★5.4.1医院有优质护理服务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有推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无规划目标及实施方案,或无保障制度和措施及考评激励机制,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 3
5.4.2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30%。 查阅相关材料,并实地考查。 <30%,不得分。 1
5.4.3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制定实施方案,体现护理人员工作中的责任制,护理人员掌握相关的知识,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实施护理。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核3名护士。 无实施方案,不得分;护理人员未掌握相关的知识,未结合患者实际情况实施护理,每人扣0.5分。 3
5.4.4有危重患者护理常规,护理措施到位,安全措施有效,记录规范。 查阅相关资料,并查看1名危重患者护理情况。 无常规,不得分;护理措施不到位、记录不完整,扣0.5分。 1
5.4.5护士掌握基本护理技术(如静脉输液、口腔护理、测量血压、吸氧等)。 现场考核2名护士,每人考核1项记录。 不符合要求,每人扣1分。 2
5.5有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室)护理质量管理标准与监测措施。(5分) 5.5.1建立手术室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常规,有考核及记录。 查阅相关资料,并现场考查。 无制度、岗位职责及操作常规,不得分;未进行考核,扣1分;记录不完整,扣1分。 3
5.5.2消毒供应中心(室)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有护理质量管理与监测的有关规定及措施,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符合追溯要求。 查阅相关资料。 无相关制度不得分;不符合追溯要求,扣1分。 2
第六章  医院管理(40分)

评价指标 评价方法 评分细则 分值
6.1依法开展执业活动。
(7分)
6.1.1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根据规定按时进行医疗机构年度校验。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院改变名称、场所、法人、诊疗科目、床位,未能及时完成变更登记,或实际提供服务的诊疗项目与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或未经年度校验,不得分。 2
6.1.2在国家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的框架内开展诊疗活动。 查阅相关资料。 未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或开展的诊疗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或无医疗技术准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或评审周期发生群体性、组织性违规违纪事件或一级主责以上医疗事故,不得分。 2.5
★6.1.3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抽查5名专业技术人员资料进行现场核准。 未制定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或发现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得分;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资料不完整,扣1分。 2.5
6.2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满足医院管理、临床医疗和服务需要。(7分) 6.2.1医院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医院建设的总体目标,并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抽查计划中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0.5分。 1
6.2.2成立院长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有负责信息管理的专职机构,建立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机制,有与信息化建设配套的相关管理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未成立领导小组,扣0.3分;领导小组未定期召开信息化建设会议,扣0.3分;无信息管理专职机构或专人负责,扣0.3分;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扣0.3分;未建立协调机制,扣0.3分。 2
6.2.3医院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MIS)并逐步完善。 实地考查。 信息化建设不符合标准和规范,扣1分;无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扣1分;有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无逐步完善的计划和措施,扣0.5分。 2
6.2.4实施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实行信息系统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制定信息系统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扣0.3分;未实行权限分级管理,扣0.3分;无安全监管记录,扣0.3分;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措施未落实,扣0.3分;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记录,扣0.3分。 2
6.3加强财务与价格管理,规范医院经济运行。(9分) 6.3.1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 未建立决策机制和程序,不得分;未制定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扣1分。 3
6.3.2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未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实施方案和流程,不得分;未设置专(兼)职成本核算员,扣0.5分;未建立科室成本核算,扣0.5分。 2
6.3.3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扣1分;价格公示未及时更新,扣0.5分;未建立医院内部医药价格监管规范,扣0.5分;无价格监管自查记录,扣0.5分;无收费投诉记录,扣0.5分。 2
6.3.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药品、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和相关价格政策。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抽查药品和高值耗材招标采购的审批资料。 未制定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制度和流程,不得分;审批程序不规范,每种扣0.5分;无主管部门对招标采购进行全程管理,扣0.5分。 2
6.4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医学装备管理制度。(9分) 6.4.1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制定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和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份评审周期内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计划、论证和审批程序的相关资料;抽查2个重点科室重点设备的保养维修记录。 未成立医学装备管理部门,扣1分;未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扣0.5分;无管理部门会议记录,扣0.5分;抽查设备相关资料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3
6.4.2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的医疗设备;建立大型设备使用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查阅相关资料,抽查2种大型设备(CT、X光机、超声诊断仪等)的设备档案、装备许可证和使用人员资质的相关资料。 未制定医学装备购置论证相关制度与决策程序,扣0.5分;未建立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与完整的档案资料,扣0.5分;使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3分。 1.5
6.4.3建立医院保障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的制度与规范,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 查阅相关资料。 未制定保障设备的管理制度与规范,不得分;主管部门未对医学装备实行统一的保障管理,扣0.5分;未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扣0.5分。 1.5
★6.4.4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 实地考查。 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设备未保持在待用状态,或无急救、生命支持类装备监管记录,不得分。 2
6.4.5加强医用高值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和低值耗材的采购记录、溯源管理、储存、档案管理、销毁记录、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的管理。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管理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采购记录、使用记录、监督检查记录,扣0.5分;未制定相关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监管情况与不良事件的分析报告,扣0.5分。 1
6.5实行院务公开,积极开展医院社会评价。(8分) 6.5.1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由职工监督。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不得分;未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批与公示,不得分。 2
6.5.2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院向社会及患者公开信息。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制定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与程序,扣0.5分;无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扣0.5分;未公开信息,扣0.5分。 2
6.5.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并实地考查。 未开展院务公开工作,不得分;院务公开内容不符合要求,扣0.5分;无院务公开投诉信箱,扣0.5分。 2
6.5.4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查阅上年度相关资料。 无职工参与院务公开,不得分;无院务公开的相关记录,扣0.5分;无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的资料,扣0.5分。 1
6.5.5按照患者就医服务流程,制定医院社会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实施社会评价活动。 查阅评审前3年相关资料。 未制定患者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或未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不得分;未定期开展(至少每年一次),扣0.5分;未对社会评价活动结果进行分析和反馈,或无改进措施,扣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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