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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医药优势发挥政策机制

2023 年 3 月 14 日

3月20日,2014年全国中医医政工作视频会议举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会上强调,深化改革,创新中医药优势发挥政策机制。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计划、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中医药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王国强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政策和机制,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好中医药的作用,是中医药工作的重点,更是中医医政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各省(区、市)制定具体的公立医院补偿办法时,落实中药饮片的鼓励使用政策;全面落实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调整工作,确保服务价格体现中医人员和中医药服务技术劳务价值;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研究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选择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付费方式改革试点;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探索开展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
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落实鼓励政策,推进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积极作为,推动中医药全面参与健康服务。医政司和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规划编制,依托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抓紧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和服务提供模式;探索政策引导;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服务规范,建立服务标准体系。
服务需求,探索中医医院服务新模式。
面向基层,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各地要继续把提升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发挥政府主导和多部门协同合力机制作用,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协调各有关部门,将已经明确的基层中医药能力建设项目尽快启动起来。
2014年中医医政工作重点任务:以发展健康服务业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医医疗保健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医改,在公立医院改革中完善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实施好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坚持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医院的科学发展;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创新中西医结合工作机制;以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为着力点,促进民族医药协调发展。
发展健康服务业  中医药能当大任

基础:中医药健康服务具优势
2014年1月17日,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邱德亮说,发展健康服务业就是要真正实现“花钱买健康,而不是花钱买医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司长曹洪欣认为,中医药具有“五大资源”优势,完全可以在健康服务业发展中占据“半壁江山”,形成大健康中医药。“事实上,从有中医药起,中医药就与健康服务有关。”但最初的健康服务只局限于宫廷贵族,在民间,中医药还是着眼于“看病”。今天,随着人民生活和健康水平的提高,中医药逐渐由“看病”转向“治未病”,并由“治未病”上升到“健康服务”,这是大势所趋,也是中医药的独特优势所在,中医药的舞台越来越广阔。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段云波分析称,河北环绕京津,据调查显示,京津冀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约1500万人,健康养生消费群体规模可观。而河北养生文化历史悠久,中药材资源丰富,名医大家辈出,发展健康养生产业具备良好条件。
“近些年来,中医药系统大力构建预防保健体系,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发展健康服务业已占得先机。”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平坦言,中医药健康服务已有多年成功实践,当可在相关领域率先“出模式、出标准、出规范”。
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有开拓
在湖北,通过探索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和运行模式,深化健康服务内涵和扩大覆盖面,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的协调发展。湖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刘学安说,该省加快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在县级以上医院建立中医治未病科室,推广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针对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肥胖、心理危机、吸烟、酗酒等专项或综合性健康危险因素干预门诊,为亚健康人群开展专项干预技术服务,为慢性病人提供早诊早治服务,逆转和遏制健康危险因素的发展。该省试点建立区域性预防保健中心,规范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质。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苏荣彪介绍,他们与陕西省残联合作,把残联的康复中心建到中医医院,可充分发挥中医康复保健的作用。今年将有30余所中医医院开展这一项目,“有非常好的前景”。
段云波介绍,河北省成立了健康养生文化产业促进会,对全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现状和服务需求进行调研,并组织专家制定了中医药健康养生园区规划,筹备在石家庄、承德等地先期建设两个示范园区,探索建立标准化、可复制的服务管理模式,带动全省中医健康养生产业快速发展。承德示范园区将建立“健康养生文化产业园”,设施优化,功能细化,服务对象多样化,为老人、产妇、幼儿提供优质中医药以及相应的健身、文化、娱乐等服务。
海南是国家“国际医疗旅游示范区”,海南省卫生厅副厅长吴明称,中医药深度“介入”示范区建设,该省建立起以省中医院为核心的中医医疗集团,构建健康服务技术协作网络和服务平台,成为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的中坚力量。
广西面向东盟等邻近地区,打造健康服务品牌,目前已吸引了大量境外资本进入养生旅游领域。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庞军举例说,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广西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建成盘阳河休闲养生健康长寿带,中医药民族医药健康服务影响力日益凸显,“就像现在很多人去韩国,‘不是为了旅游而是为了整形’,到广西也成为‘不是为了旅游而是为了养生’。”
“自治区政府今年首次将蒙医药列入‘草原文化节’的展示内容”,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说,该区做法是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服务主阵地”建设,带动蒙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蒙中医药的发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同时,蒙医药作为草原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自治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展望:中医药健康服务待完善
“国家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将中医药纳入国家战略恰逢良机。”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说,应对“如何不得病”,中医比西医有优势,也应是中医药战略重心所在。他表示,“中医科学院将组织力量,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中医药健康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更好地融入医改,加快发展”,邱德亮认为,这归根结底是政策和机制问题。健康服务体系当充分鼓励,逐渐放宽,加强管理。应本着“非禁即入,先放开,后规范”的原则,优化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价格,并形成有效模式与体系,才能真正让老百姓受益,从而更好地推广开去。
张平提出,与健康服务需求相比,中医药服务供应总量不足,要促进城市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到农村地区,如大力推动建立区域性的中医“医联体”并及时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标准和规范。
中医药管理部门“职能多,人手少,压力大”,亟待通过机构改革,完善政策机制,加大中医药健康服务工作力度。河南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管理局局长张重刚说,中医药部门既要发展中医事业,又要服务中药产业;既要争取财政投入,又要撬动社会资本;既要办好公立医院,又要扶持民营单位;既要抓好中医医疗,又要兴办中医优势领域的康复、养老、养生机构。他建议,开展专题调研,总结各地经验和成果,逐步上升到国家层面,“成熟一个,下发一个”。
拓展中医服务,从疾病模式转入健康模式,更多关注西医比较缺位的领域,适应社会需求,建立健康服务业体系。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中医药局局长陈亦江认为,“中医要和西医错位发展”,如“治未病”和疾病后期康复,中医都有很大发展空间,利用膏方、养生保健等。“有的县级中医医院一个冬天膏方可以开出8000万元”。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副局长屠志涛说,健康服务业以及海外中医药发展,已形成对中医药的“倒逼”机制,中医药参与健康服务业“不练内功”不行,学科、专科发展模式要调整,中医职业生涯教育模式也有待探索开拓。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处长廖利平提出,中医药文化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组成部分。“要用中医文化去影响海外的人,把中医药教育做成国际化产业,让更多国家的人来我国学习中医,学习传统文化,更好地促进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中国中医药报)
国家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

1月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业指导,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持续提高社会办医的管理和质量水平,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
卫生规划要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允许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意见》要求,国家要完善卫生资源规划指导性文件,编制好《全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省级政府根据国家规划和本地实际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各省和地市级政府负责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足够空间,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求。新增卫生资源无论何种资金渠道,须按有关规划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批。
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情况下,支持并优先选择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制重组。明确和规范改制的方法、程序和条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独资医院审批权下放到省级,非公机构大型设备配备不低于20%
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社会办医准入制度。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合理设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境外资本股权比例要求,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履行独资医院审批职责。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
各地要科学制定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充分考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并按照非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申请,重点考核人员资质、技术能力等相关指标,对床位规模、门急诊人次等业务量评价指标方面的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把握。对新建非公立医疗机构可按照建设方案拟订的科室、人员等条件予以配置评审。如符合配置要求,可予先行采购,经组织专家复审并确保相关专业人员落实到位后,再正式下达配置规划。
制定医师多点执业规范,保障非公机构享有平等权益
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将其统一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划。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得国家和省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在资金分配等方面给予同等对待。
将非公立医疗机构所需专业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总体规划,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引进各类人才的同等优惠政策。在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技术技能培训等方面,要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
制定规范的医师多点执业指导意见,允许医务人员在不同举办主体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在工龄计算、参加事业单位保险以及人事聘用等方面探索建立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的衔接机制。为名老中医多点执业创造有利条件。
协调支持将具备较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非营利性医院优先纳入医学高等院校教学医院范围。鼓励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要平等吸纳非公立医疗机构人员参与,扩大其所占比例。进一步保障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享有承担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适应的职务的机会。
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实现与医疗保障、公立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规定,畅通非公立医疗机构获取相关政策信息的渠道,保障非公立和公立医疗机构在政策知情和信息占用等公共资源共享方面享有平等权益。
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将非公机构纳入医疗纠纷处置体系
各地要加快落实非公立与公立医疗机构在设置审批、运行发展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不得设置法律法规规范以外的歧视性限制条件。对具备相应资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予以批准,加快办理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方面给予同等对待。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
同时,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经营性质等方面的监管作用,建立统一立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
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医疗纠纷预防、处置管理体系,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发生重大医患纠纷时,当地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要协调公安等部门积极指导和支持其依法依规处置,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良好的诊疗秩序。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执业保险。(健康报)
深圳市卫计委发布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2014年,深圳市卫计委发布《深圳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13年-2020年)》,计划到2020年实现每个区都有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达到15所,中医床位数达5000张,现有的市、区中医院达到三甲中医医院水平,新建区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规划》还显示深圳市计划到2020年,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每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中医师;中医药服务量每年上升5~7%,到2020年总诊疗人次达1600万人次,所有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国家级重点专科达到7个,省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30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60个。(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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